- 01什么是 EB-5?
- EB-5 投资移民计划向在美投资并创造至少 10 个全职岗位的外国公民发放绿卡。始于 1990 年,经 2022 年 RIA 法案改革,是从投资直接通往永久居留的少数途径之一。
- 02区域中心
- 经 USCIS 指定的机构,为 EB-5 项目提供担保。可计算间接和诱发就业岗位——不限于直接雇员——并负责项目日常运营。
- 03直接 EB-5
- 投资并管理自己的美国企业,不经区域中心。同样可获得绿卡,但需雇佣至少 10 名直接全职员工。
- 04投资要求
- 目标就业区(TEA——乡村或高失业地区)项目为 80 万美元,其他地区为 105 万美元。80 万门槛在 2027 年 1 月前有效,之后随通胀调整。资金须来源合法并保持"处于风险中"。
- 05就业创造
- 每笔投资须创造至少 10 个全职岗位。区域中心项目可计直接、间接和诱发就业;直接投资仅计雇员。就业情况在 I-829 阶段核实。
- 06资金来源
- 须证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并追踪其流向项目的路径。可接受来源:工资、企业利润、房产出售、赠与、贷款和遗产——需税务记录和银行流水佐证。
- 07移民流程
- 路径:投资并提交 I-526E →(在美可同步调整身份)→ 获 2 年期有条件绿卡 → 最后 90 天内提交 I-829 → 永久绿卡。
- 08I-526E 表格
- 区域中心投资者的初始移民申请——证明投资已落实、资金来源合法且项目能创造所需就业。乡村申请享有优先审理。
- 09I-829 表格
- 在有条件居留最后 90 天内提交;证明投资保持风险状态且就业已创造。获批后签发 10 年期永久绿卡。
- 10有条件永久居留
- 绿卡的第一阶段——为期 2 年的有条件身份,享有永久居民的绝大部分权利。只有通过 I-829 才能转为永久。
- 11家庭成员
- 一笔投资覆盖直系亲属:配偶和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包含在同一申请中——无需额外投资。
- 12再投资
- 若项目在期限届满前返还资金,区域中心可将资金再投入其他合格项目以保持"风险状态"。RIA 下该期限一般为 2 年。